GA/T 718-2007《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718-2007中文名称:
《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发布日期:
2007-10-29实施日期:
2008-03-01发布部门:
公安部提出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起草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起草人:
季峻、周克栋、吴祥海、赫雷、徐诚、班茂森、马新和、周顺平、蒋雪梅中国标准分类号:
A92犯罪鉴定技术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犯罪行为防范GA/T 718-2007《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介绍
公安部于2007年10月29日发布了GA/T 718-2007《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标准*先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如“支”、“致伤力”、“法庭科学鉴定”等,为后续内容的理解和应用奠定了基础。
2、鉴定方法
标准规定了支致伤力的鉴定方法,包括弹道分析、弹道特性分析、射击实验、弹道仿真等方法。这些方法的选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鉴定目的进行选择。
3、鉴定程序
标准明确了支致伤力鉴定的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现场勘查、物证提取、实验室分析、鉴定意见书出具等环节。鉴定程序的规范性对于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4、鉴定标准
标准对支致伤力的鉴定标准进行了规定,包括支的分类、致伤力的分级、致伤力的判断依据等。这些标准为鉴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依据。
5、鉴定结果的应用
标准还对鉴定结果的应用进行了规定,包括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鉴定结果的告知、鉴定结果的复核等。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标准的意义
GA/T 718-2007《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为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案件中提供了科学、准确的鉴定依据,有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该标准规范了鉴定程序和方法,有助于提高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该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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