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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符合EMC和误脱扣;动作特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温升;符合EMC和误脱扣要求;耐机械冲击;耐潮;信息和标志;绝缘耐受冲击电压;介电性能;可靠性;试验装置;在周围温度范围内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性能;耐热性;在过电流条件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性能;在平衡负载和不平衡负载时不动作电流的极限值;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暴露在极端温度之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性能;机械设计;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暴露在极端温度之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性能;机械和电气耐久性;电击防护
检测范围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检测标准
国家标准GB/T6829-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一般要求【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V,主要用于电击危险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下称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简称RCD)。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起草产品标准时使用,并且只有在与相关标准组合时或在相关标准中引用时才适用。本标准不作为一个独立标准使用,例如单独作为认证标准用。
注1:本标准也可用来指导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200V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在起草相关产品标准时其性能要求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
--检测剩余电流(见3.3.2);将其同基准值(见3.3.3)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基准值断开被保护电路(见3.3.4)的单一电器。
--组合电器,其每个部分分别执行上述一个或两个功能,但是一起作川以完成所有三个功能.对预期仅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功能的电器,可能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任何只能完成上述三个功能中一个或两个,或不能完全符合本标准的所有部分的附件、装置或设备的标准不能称为RCD标准,或引用“RCD",无论是缩写或全称“剩余电流装置”。这些附件、装置或设备在其产品上或技术文件中均不能标志“RCD"。本标准适用于第7章规定的条件。对于其他条件,可能需要补充技术要求。根据GB/T17045-2008和GB/T16895.21-2011,剩余电流保护电器通过自动切断电源来防止人和牲畜由于触及外露的导电部件而产生的电击的有害影响。
注2:上述“有害影响"包括发生心脏纤维性颤动的危险.根据GB/T16895.4-1997,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0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对持续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防护。根据GB/T16895.21-201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也可以在基本保护措施失效或者电气装置或设备使用者疏忽的情况下,提供附加保护。对于能够执行附加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本标准与包含附加功能的相关标准一起适用,例如:当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与断路器组合时,应符合相应的断路器标准。对下列情况可能需要补充的或者特定的技术要求,例如:
--由非人员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与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组合的插座、插头、适配器和连接器。
本标准规定: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使用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分类(第4章);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特性(第5章);
--动作值和影响量的优选值(第5.4章);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标志和信息(第6章);
--使用时安装和工作的标准条件(第7章);
--结构和操作的要求(第8章);
--*少试验要求明细表(第9章)。
注3:除了上述提及的以外,用于特定场合(例如:电动机保护)的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电器不包括在本标准内。
【中国标准分类】
K31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GB/Z22721-2008直流系统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要求【适用范围】本文件对预期用于直流系统、额定电压不超过直流40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下称为DC-RCD)标准的起草和试验程序提出了*低的一般要求、建议和信息。
注1:本文件也可作为电压不超过直流1500V的DC-RCD的指导。
本文件主要用作起草DC-RCD产品安全标准的参考。
本文件不能单独使用,但可用于技术委员会起草与本文件范围描述相似的产品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能检测剩余电流,将其同基准值相比较,并且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基准值时断开触头或极的电器。
本文件也包括组合电器,其每个部分分别执行上述一个或两个功能,但是一起工作以完成所有三个功能。
注2:RCM(符合IEC62020的剩余电流监视器)只监控电气装置但不提供保护,不包含在本文件中,也不视为DC-RCD的类似产品或等同产品。
根据IEC60364-4-41,装置的外露导电部件被连接到合适的接地极后,DC-RCD预期用于提供故障保护。
额定直流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80mA的DC-RCD也可以在电击防护措施失效的情况下,提供附加保护。
根据IEC60364-4-42,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0mA的剩余电流装置也可以对持续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防护。
DC-RCD适用于隔离。除单极带两个电流回路的DC-RCD不适用于IT系统外,DC-RCD适用于所有电源系统。
一般型DC-RCD耐误脱扣,包括浪涌电压(由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引起)在设备中产生负载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
注3:IEC60364(所有部分)中给出了RCD的安装和使用规则。
注4:安装在DC-RCD下游并以共模方式连接的电涌保护器可能引起误脱扣。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条件(见7.1)。对于在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DC-RCD,可以补充附加要求。
注5:对于防护等级高于IP20的DC-RCD,可能需要特殊的结构。
本文件不包括采用电池的DC-RCD。
IECTR60755包含了组装或嵌入设备的RCD的特定附加要求。这些特定的附加要求也适用于DC-RCD。
【中国标准分类】
K31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GB8408-2018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带电导体过电流保护的要求。本部分阐述了带电导体在发生过负荷(见433)和短路(见434)时如何由一个或多个电器进行保护自动切断电源但是对按照436的规定过电流已受限制者、在433.3(过负荷保护电器的省略)或在434.3(短路保护电器的省略)中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者除外。本部分还包括过负荷保护与短路保护之间的配合(见435)。
【中国标准分类】
Q77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GB/T16895.22-2022低压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用于安全防护、隔离、通断、控制和监测的电器【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下列事项要求:
a)隔离、通断、控制、监测;和
b)下列电器的选择和安装:
1)隔离、通断、控制、监测电器;和
2)符合安全保护措施的电器。
【中国标准分类】
K31电力、核工业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GB/Z22202-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和带过电流保护的B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B型RCCB和B型RCBO)【适用范围】GB16916.1和GB16917.1的范围适用。rn本标准规定了B型RCD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对A型剩余电流装置技术要求的补充。B型RCCB和B型RCBO在1000Hz及以下的正弦交流剩余电流、脉动直流剩余电流以及三相供电时的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提供保护。rn本标准的B型RCCB和B型RCBO不能用来在直流电源系统中使用。rn其他没有被GB16916.1或GB16917.1覆盖的剩余电流场合使用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rn用于制造商声明或符合性验证
【中国标准分类】
K31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GB/T25523-2022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安全要求【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物理性能和预定使用方面的安全要求,给出了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在其全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关于通用的机械、电气、气动、润滑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含在本文件中。
本文件适用于露天采矿用的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以下简称“挖掘机”)。
【中国标准分类】
D92矿山机械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73.100-采矿设备
国家标准GB/Z25842.2-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过电流保护电器第2部分:过电流条件下的选择性【适用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有关术语的定义。本指导性技术文什适用于低压开关没备和控制设备的过电流保护电器之间选择性的应用导则并给出了一些应用举例。
【中国标准分类】
K30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30.01-开关装置和控制器综合
国家标准GB/T32902-2016具有自动重合闸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CBAR)【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具有自动重合闸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以下称作CBAR)的技术要求和试验程序。rnCBAR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的低压配电线路。可安装在偏远、无人值守的地方,例如通信基站、交通信号点或农村户外配电装置。当CBAR由于雷电电涌或瞬时接地泄漏电流而引起脱扣时,它可以通过自动重合闸恢复供电而无需借助操作者的手动操作。rn注:CBAR主要给人员使用。rnCBAR可用来对因接地故障可能引起火灾危险和其他危险提供附加保护,也可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rn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0.03A的剩余电流断路器不应具有重合闸功能。rnCBAR可以具有过载、短路保护,但不应在过载、短路和手动分闸的情况下自动重合闸。rnCBAR的剩余电流动作功能可以与电源电压有关或无关。rn带电子过电流保护的CBAR,其过电流保护功能应与线路电压或任何辅助电源无关。rnCBAR可以具有其他一些功能,例如:通信、过欠压保护等,也可以增加其他一些附件,例如:防雷模块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但这些功能不能影响本标准规定的功能要求。rn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的温度环境条件,以及预期用于污染等级3的CBAR。对于在更严酷环境条件地区使用的CBAR,制造商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31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40-开关
国家标准GB/T35686-2017火**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及安装【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及安装的通用要求及不同区域的附加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
【中国标准分类】
K35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GB/Z36281-2018与附加功能组合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适用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下述可能使用的信息:
——制造商声明的与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RCD)组装的专用附加功能;
——内置附加功能的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标准的特定RCD。
注1:术语RCD是一个适用于当剩余电流等于或超过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m时能自动断开的产品族的通用术语。
该通用术语通常适用于下列电器:
——RCCB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RCBO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SRCD带或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
——PRCD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明确了判定对特定RCD正常功能影响的适用试0程序,所声明的特定RCD适合内置一个或多个附加功能或与之组装。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也可用于起草预期与家用和类似用途RCD组合的附加功能标准的附加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供了基于检测的程序以明确证明符合适当要求的必要测试。如果内置于RCD中的附加功能检测后没有损害RCD,则根据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无附加试验。
多个附加功能可以适用于与一个或多个RCD组合,检查*严酷的组合情况。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已有标准明确说明了与家用和类似用途RCD组合的附加功能;
注2:具有独立产品标准的附加功能电器的例子是符合GB/T20640的辅助触头组件。
——附加功能与RCD组合为了实现连接目的;
注3:实现连接月的的附加功能的例子是RCCB和CB之间的连接。
——闭锁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K31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200-整流器、转换器、稳压电源
国家标准GB/T39673.3-2020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第3部分:电气安全要求【适用范围】GB/T39673的本部分规定了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的电气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除HBES/BACS设备的产品安全标准以外,与HBES/BACS网络相关的电气安全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HBES/BACS网络中没有特定的HBES/BACS产品安全标准的设备。
此外,本部分定义了预期连接至一个HBES/BACS网络的设备接口。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其他网络的接口。
此外,本部分还确定了预期连接到HBES/BACS网络的设备接口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其他网络的接口。
注:其他网络的一个例子是IEC62949覆盖的专用ICT网络。
本部分适用于:
--操作站和其他人机界面设备;
--管理功能设备;
--控制设备,自动化站和应用特定的控制器;
--现场设备及其接口;
--设备的布线和互连。
上述用在专用的HBES/BACS网络中。
本部分涵盖以下要求和符合性准则:
--保护设备免受危害;
--防止网络过电压;
--接触电流保护;
--防止不同类型电路造成的危害;
--保护通讯线路不因电流过大而过热。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01-电工器件综合
国家标准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中国标准分类】
P63电力、核工业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中国标准分类】
P09工程建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91.010.01-建筑工业综合
国家标准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适用范围】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rn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r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P72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71.020-化工生产
国家标准GB51219-2017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鸡、鸭、鹅等家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的设计。
【中国标准分类】
P34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040.20-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国家标准GB51225-2017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的设计。
【中国标准分类】
P35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65.040.01-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综合
国家标准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中国标准分类】
P74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81.020-玻璃和陶瓷生产工艺
国家标准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德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F25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29.240.01-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行业标准DL/T736-2010地下铲运机试验方法【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下铲运机的试验准备、整机性能试验、工业性试验、样机解体检查及其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铲运机(以下简称铲运机)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及工业性试验。
【中国标准分类】
D92矿山机械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73.100.10-巷道掘进和敷设管道设备
行业标准JB/T13278-2017轮胎式液压掘进钻车【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轮胎式液压掘进钻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型号编制、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开采、隧道及地下开挖工程中钻孔作业的轮胎式液压掘进钻车(以下简称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
J84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73.100.10-巷道掘进和敷设管道设备
行业标准JB/T13891-2020泵用小型电动机转子自动加工生产线【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泵用小型电动机转子自动加工生产线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成套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功率≤3.0kW的泵用小型电动机转子自动加工生产线(以下简称生产线)。
【中国标准分类】
J70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5.040.99-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
行业标准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适用范围】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rn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rn设计。r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r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r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rn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91HG/T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中国标准分类】
P60电力、核工业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27.100-电站综合
行业标准JGJ/T188-200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拆除与回收。
【中国标准分类】
P30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040.99-其他建筑物
行业标准QB/T4495-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集成式多功能吊顶装置安装技术要求【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集成式多功能吊顶装置的功能模块、吊顶模块和安装附件要求、安装条件、安装要求、安装试验方法、安装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多功能吊顶装置的安装。
【中国标准分类】
Y69家用电器、日用机具
【国际标准分类】
97.120-家用自动控制装置
行业标准AQ5211-2011电弧热喷涂设备安全技术条件【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弧热喷涂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中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弧热喷涂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电弧热喷涂设备生产企业或电弧热喷涂施工企业的设备改造也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C68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行业标准AQ7014-2018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安全规程【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干法水泥安全生产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一般规定、生产条件与环境、设备安全、设备维修作业安全、电气安全技术、高危作业安全、员工行为规范、相关方管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和常态标准化安全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C65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行业标准CB/T8529-2017造修船厂电气设计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造、修船行业工厂下列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气设计:
1生产性、辅助生产性建筑;
2办公大楼、科研楼、试验站;
3服务、保障设施。
【中国标准分类】
P83机电制造业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47.020.99-有关造船和海上建筑的其他标准
行业标准SH/T3203-2018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电加热系统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短网加热及供电电压1140V的交流电加热系统设计。
【中国标准分类】
P72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行业标准SH/T3206-2019石油化工设计安全检查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文件的安全检查,以及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阶段对设计内容进行安全自查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及化工品的工程项目。
【中国标准分类】
P72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行业标准SH/T3212-2020石油化工电阻式伴热系统设计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企业电阻式伴热系统的设计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电伴热系统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可燃性粉尘区域采用的电伴热系统。
【中国标准分类】
P72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GB/T762-2002标准电流等级【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包括电气器件、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电流等级,适用于用电系统或设备的设计及运行的特性。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设备内部的零部件的电流等级。
【中国标准分类】
K04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GB/T762-1996标准电流【适用范围】【中国标准分类】
K04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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