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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装置检测项目及费用价格

检测报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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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电容器;温升-防火;过载保护;间隙和爬电距离;介质加热发生器的防护措施-其他防护措施;内部电气连接;冷却;介质施加器使用中的防护措施-其他防护措施;易燃物料的处理;对直接接触的防护;带有机械部件的运动装置;射频干扰的抑制

检测范围

电热装置

检测标准

国家标准GB/T2900.23-2008电工术语工业电热装置【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电热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n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电热技术领域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生产、科研、使用和教学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Y63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97.100.10-电加热器

国家标准GB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电热装置包括电压高达交流3600V或直流5000V的电热设备,本部分为通用安全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2-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
——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
——间接电弧加热炉。注:当电弧炉的电极通过直流电时,这种电弧炉被称作直流电弧炉。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3-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
——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应用举例:
——为后续热成形和热处理而对板材、扁锭、棒材、带材、线材、管材、铆钉等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
——具有坩埚式感应炉或沟槽式感应炉的装置。
本部分包括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通用要求(1~14章),以及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4-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在下列a)项和b)项中分别规定的,工作在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本部分的目的是使下述间接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标准化。
a)间接电阻加热设备
这些特殊要求适用于进行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它们由直流电压或频率*高为60Hz的单相或多相交流电压供电。
热是由电流在固体金属加热导体、固体非金属加热导体以及辐射管和浸入式加热器中流动而产生的。
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包括:
——非连续炉,即间歇式炉.如马弗炉、坩埚炉、井式炉、罩式炉、台车式炉、流态粒子炉、采用浸入式加热器的金属浴炉等。
——具有连续或非连续炉料传送装置的连续式炉。如辊底式炉、推送式炉、步进式炉、滚筒式炉、转底式炉、隧道式炉(窑)、连续式马弗炉等。
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还包括:
——加热固体、液体或气体的设备;
——熔炼和保温设备;
——单独的加热元件组件(可移动的或固定的加热器)。
可能发生特殊危险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包括:
——亚硝酸盐浴炉。
——在热处理过程中在炉内可能产生爆炸性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在由氢和甲烷或丙烷与一氧化碳的混合气氛中进行渗碳的炉子。
——具有保护(如氩气)和/或还原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进行气体渗碳、气体渗氮、碳氮共渗的炉子。
——具有红外加热元件的设备.这些要求不适用于在IEC60519-10:2005中所涉的仿形加热系统。
b)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这些特殊要求也适用于借助于由电极引人电流,通过被加热的炉料或流体来进行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
这些设备包括:
——电极盐浴炉;
——玻璃熔化炉;
——石墨化炉;
——生产碳化硅的炉子。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由于所用工艺而在GB5959.3-2008GB5959.2-2008GB5959.8-2007和GB5959.41-2004中所涉及的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此外,它们也不适用于电极蒸汽锅炉、快速水加热器和电极压力容器。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5-2014电热装置的安全第5部分:对等离子体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
a)热等离子体炬系统:
——弧等离子体系统;
——感应等离子体系统。
b)使用等离子体炬系统的装置:
——喷涂设备;
——固态、液态和气态炉料加热和化学热处理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等离子体炬系统和使用等离子体炬系统的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气设备、冷却管路、供气管路、炉子或反应器以及与炉子或反应器的使用相关的所有其他设备。
对用于焊接、切割和相关工艺的等离子体炬的安全和结构要求在GB/T15579.7-2005中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6-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单独利用微波能或利用微波能与其他形式的能一起对材料进行工业加热的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300MHz~300GHz的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7-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的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电子*的装置(以下简称电子*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具有电子*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装置的预制和使用辉光放电的非加热电子*装置以及电子*的高压电源。GB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所有要求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在第6章至第16章中给出了对电子*装置的所有附加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8-2007电热装置的安全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电渣重熔炉(以下简称电渣炉)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直接加热导电炉渣来重熔或精炼金属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应与GB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的试验方法按GB/T10066.1-200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和GB/T10066.8-200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8部分:电渣重熔炉》中的相关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9-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以下简称高频介质加热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熔化、干燥、热合、灭虫和粘结等热加工的工业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本部分涉及标称频率为1MHz~300MHz,额定有用输出功率大于50W的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该装置包括高频发生器和用于加热材料的电容器,根据需要还可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
GB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电压区段指的是工频供电电压。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某些电路中(如在内装变压器的发生器中),直流、交流或射频电压会有更高值。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5959.10-201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0部分:对工业和商业用电阻式伴热系统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T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管道、容器、屋顶、混凝土板进行加热和其他类似应用的工业和商业用电阻式伴热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伴热系统可包括工厂装配或现场(工地)组装的单元,以及已经按照制造商的说明组装和/或端接的串联和并联伴热电缆、伴热垫或伴热板。典型应用包括但不限于:a)管道、池槽和容器,以及包括消防水系统的防冻;b)设备的保温,包括管道、池槽和容器;c)地热存储;d)热水保;e)表面雪;f)屋顶及排水沟除冰。本部分不包括在潜在的爆炸性气氛中的应用或不对其提供任何安全要求。本部分不涉及感应、阻抗或集肤效应加热。注:电伴热系统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标准及其设计、安装和维修要求,详见IEC62395-1和IEC62395-2。本部分规定了对伴热系统和单个电路的安装、运行和维修以及伴热系统设计方面的一般安全要求。这些安全注意事项涉及保护人员和环境免受由电的及某些非电因素造成的危害,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设备和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5959.11-2016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1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力作用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T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以电磁力为主对液态金属作用的装置,包括rn--低频液态金属电磁(感应)搅拌或输送装置;n--以电磁场影响浇注过程的装置;n—--直接受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装置影响的部件rn应用举例:rn--铸造机、电弧炉、钢包等的搅拌装置rn--用于排空或加注炉子、流槽或铸模的液态金属的输送rn--液态金属定量输送装置,例如加注压铸机rn--在连铸过程中通过电磁场影响铸锭表面或浇注流以强化结晶;rn--熔融容器机械缝隙的密封,例如,用于垂直镀锌线。rn本部分包括rn--对液态金属电磁力作用装置的通用要求;rn--对电磁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附录A);rn--对具有炉衬的电磁设备的特殊要求(附录B)。rn注:当本部分与GB5959.1-2005配合使用时,术语“电热装置”或“电热设备”应换成“液态金属电磁力作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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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5959.12-2020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安全第12部分:对红外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GB/T5959.1-2019的本条用以下内容代替.
代替:
GB/T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通常由红外发射器产生的红外辐射在装置内明显超过热对流和热传导,作为传热方式,向被处理材料传递能量的工业电热设备和装置的安全要求.范围的进一步限制是在空气或真空中*大光谱辐射波长在780nm以上,且通过诸如热辐射或高压电弧发射宽波段连续光谱的红外发射器。
GB/T5959.1-2019将红外定义为频率范围在大约400THz-300GHz之间的光学辐射.在真空
中的对应波长范围在780nm~10μm。工业红外加热通常使用额定温度在500℃~3000℃的红外源,从这些红外源发出的辐射主要位于780nm~10μm的波长范围内。
由于大量的热发射器的发射波长可能低于780nm或高于3000nm,所以本部分同样考虑了可见光和波长超过3000nm的辐射的安全方面的问题。
本部分不适用于:
——以激光或发光二极管(LED)作为主要辐射`LT1的红外装置—GB/T20145-2006及
IEC60825-1:2014适用于此类装置;
——公用电器用具;
——实验室用电器用具—-IEC61010-1:2010适用于此类器具;
——电阻加热裸导线、电热管或电热棒作为加热元件,且红外辐射并非预期应用中占支配地位的副作用的电热装置,由GB5959.4-2008规定;
——所有红外发射器的标称总功率小于250W的红外加热设备;
——手持红外设备。
本部分范围内的工业红外电热设备通常利用焦耳效应,通过一个或多个辐射源,将电能转化为红外辐射,然后从一个或多个元件将辐射发射到被处理的材料上.以下红外加热元件更是如此:
——内部具有电阻元件的管状、板状或其他形状的陶瓷热红外发射器;
——以高温灯丝作为辐射源的红外石英玻璃管或卤素灯发射器;
——由二硅化钼、碳化硅、石墨、铁铬铝合金、耐火金属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非绝缘元件;
——宽光谱电弧灯。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5959.13-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有关人身和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如工件经可燃可爆溶液浸润或喷漆后干燥、固化用烘干炉和其他类似产品。
本部分不适用于保护气氛或控制气氛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应与GB5959.1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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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5959.41-2019电热装置的安全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适用范围】

下列内容替换GB5959.4-2008第1章: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在第1电压区段和第2电压区段,用于玻璃加热和熔化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这些特殊要求同样适用于电流经电极流过被加热炉料的直接电阻加热和熔化玻璃的设备。
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用于玻璃加热和熔化的间接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
注:液态玻璃或类似材料在出料口的取出是生产工艺的一部分,不属于电热设备的操作。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加热与其他加热方式如液态燃料加热相结合的电气部分的安全要求。
由于工艺原因,这些要求不适用于GB5959.3、GB5959.2和GB5959.8适用的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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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3-201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3部分:有心感应炉和无心感应炉【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由用于熔化、保温和升温用的工业有心感应炉和无心感应炉组成的电热装置。rn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定由上述类型炉子组成的电热装置的基本参数和技术特性的试验方法标准化。rn除本部分4.2.1中a)、b)、c)所给出的安全试验项目外,其余试验项目不是强制性和约束性的。为了表征和检测炉子的性能,可以按需要从所列项目中选择试验项目;也可以附加试验项目,但宜由所涉炉子的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5-201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5部分:电热和电化学用等离子体设备【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方法适用于:na)热等离子体炬系统:rn——弧等离子体系统;rn——感应等离子体系统。rnb)使用热等离子体炬系统的装置:n——喷涂设备;n——固态、液态和气态炉料加热和化学热处理设备。rn用于焊接、切割和相关工艺的等离子体炬的试验方法在GB/T15579.7-2005中规定。rn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定热等离子体炬系统和使用一个或多个等离子体炬系统的装置(或设备)主要参数和技术特性的试验方法和条件标准化。rn本部分规定的所有试验不全适用于它所覆盖的每一类型的设备。因此,有必要对某一特定的等离子体炬系统或装置选择它所适用的试验。这种选择在本部分中是有效的。rna)和b)中规定的系统和装置或设备的安全要求见GB5959.5。rn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6-2008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对含水或含潮气的材料进行热加工工艺的工业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rn这些应用包括在自然和保护气氛(如惰性或真空)中,对诸如木材、织品、纸张、粮食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加热和干燥,或加热对微波显示发热效应的材料。对其他材料(如塑料),其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rn本部分涉及频率为300MHz~300GHz,在连续额定状态下正常运行的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rn在微波频谱较低端(即在300MHz和600GHz间)运行的设备可使用真空管或其他的微波发射器。若本部分规定的输出功测量系统不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7-2009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7部分:具有电子*的电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一支或多支电子*作为加热源的电热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8-200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8部分:电渣重熔炉【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用容量50kg及其以上的电渣炉(含真空电渣炉、加压电渣炉)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利用导电熔渣的直接电阻加热进行金属重熔及精炼的电渣重熔炉,包括单根或多根自耗电极结构及交流、直流或低频供电系统的电渣重熔炉。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9-2008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9部分: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熔化、干燥、热合、灭虫和粘结等热加工的工业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rn本部分涉及标称频率为1MHz~300MHz,额定有用输出功率大于50W的高频介质加热装置。rn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电热电源进行试验时,促使其符合GB5959.9-2008中6.4规定的要求。它基本上不作高频加热的某种可能应用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10-2005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0部分:直接电弧炉【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三相直流电弧炉主要参数和技术运行特性的试验条件和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等于或大于500kg的三相直接电弧炉,包括三相交流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直流电弧炉等。这些炉子适合于在常压或接近常压情况下熔炼固态炉料和精炼液态炉料。rn本部分也适应于有别于三相炉的具有一个或多个电极的电弧炉。n熔化黑色金属(例如钢、铁盒有色金属(例如铜)的电弧炉也可作为保温炉使用,用于液态炉料出炉前的过热和保温。rn本部分的目的是测定电弧炉主要参数和技术运行特性的试验条件和方法标准化。rn注1:进行这些试验与补偿设备无关。rn本部分没有包含为电弧炉技术和经济评价可能进行的全部试验方法。rn注2:补充试验条件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rn用于直流电弧的某些专用设备的试验,如可控整流器的试验,见GB/T3859.1-1993。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11-201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1部分:埋弧炉【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根据额定功率级别在500kvA以上的埋弧炉的主要参数和主要运行特性,规定了埋弧炉的试验步骤、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单电极或多电极埋弧炉。rn为了进一步确定埋弧炉的技术或经济检测,额外的测试可能是必要的。rn一些由半导体变频器控制的特殊设备炉,如可控整流器或控制交流转换器的测试是由GB/T3859.1规定的。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11-2005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1部分:埋弧炉【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用埋弧炉,例如用来生产硅铁的埋弧炉。rn本部分中有关电参数的条款是按三相,每相只有一根电极的埋弧炉制定的。当本部分用于单相埋弧炉或每相有多根电极的三相埋弧炉时,这些条款应作相应修改。rn注:所有电器试验都要排除无功功率补偿和(或)电压稳定装置的影。如果在试验期间不能断开这些装置,则本部分中有关主电路的各条仍然适用,只是应指出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和(或)电压稳定装置也同时投人工作,并需补充说明适用的供电网和这这类装置的影响。rn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量埋弧炉的基本参数和技术特征的试验方法标准化。rn本部分给出的试验项目不适强制性和约束性的。n本部分没有包含对埋弧炉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时可作的所有试验的试验方法。对埋弧炉技术经济评价所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中选取和增补,必要时在产品标准中补充规定或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rn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12-2020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2部分:红外电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红外电热装置的试验程序、条件和方法,根据这些内容确定了它们的主要参数和主要工作特性。
本部分的范围限制为:在空气或真空中,*大光谱辐射波长在780nm以上,且通过热辐射或高压弧等发射宽波段连续光谱的红外发射器。
在工业红外电热装置中,红外辐射通常是由红外发射器产生的,而且红外辐射明显超过热对流和热传导,作为传热方式,向工件传递能量。
GB/T5959.1-2019将红外定义为频率范围在大约400THz~300GHz之间的光学辐射。在真空中的对应波长范围在780nm~1mm。工业红外加热通常使用额定温度在500℃~3000℃的红外源,从这些红外源发出的辐射主要位于780nm~10μm的波长范围内。
本部分范围内的装置非常典型地利用焦耳效应,将一个或多个红外源内的电能转化为红外辐射后发射到工件上。下列红外发射器尤为特别:
——内部具有电阻元件的管状、板状或其他形状的陶瓷热红外发射器;
——以高温灯丝作为热源的红外石英玻璃管或卤紊灯发射器;
——由二硅化相、碳化硅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非绝缘元件;
——由镍基合金或铁铬铝合金制成的电阻金属加热元件;
——宽光谱电弧灯。
本部分不适用于:
——以激光或发光二极管(LED)作为主要辐射源的红外装置(GB/T20145-2006、GB7247.1-2012及IEC/TR60825-9:1999适用于此类装置);
——公用电器用具;
——实验室用电器用具(IEC61010-1:2010适用于此类器具);
——电阻加热裸导线、电热管或电热棒作为加热元件,且红外辐射并非预期应用中占支配地位的副作用的电热装置,由GB5959.4-2008规定;
——所有红外发射器的标称总功率小于250W的红外加热设备;
——手持红外设备。
这些试验的目的是使同一类装置的性能能够进行公平的比较。
与装置的安全相关的试验在GB/T5959.12-2020中规定。与红外电热发射器的性能相关的试验在IEC62798:2014中规定。
因此,本部分适用于其范围之内的具有电阻加热元件的烘箱或炉子。

【中国标准分类】

K61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12-200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2部分:红外加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各类红外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真空中的波长在780nm-1mm之间的长波(远红外)、中波(中红外)和短波(近红外)红外辐射为发射加热源,以吸收(发射)热辐射和光辐射形式对炉中构件(物料)进行加热、脱水、涂膜干燥、烘干及涂装等处理工艺的红外加热装置,如红外真空炉、红外(真空)干燥炉、红外金属表面涂装装置、食品隧道烘烤炉、木材、药材或粮食烘干炉等。rn本部分目的是使测定包括上述类型炉子的红外加热装置基本参数和技术特征的试验方法标准化。rn本部分与GB/T10066.1-200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配合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6.31-2007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31部分:高频感应加热装置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适用范围】

GB/T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感应加热装置的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由高频发生器和感应器以及夹持炉料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如淬火机床)组成的,频率范围高达300MHz,功率等于和大于500W加热用(如表面(或局部)淬火和透热、焊接、钎焊、熔化、锻造、半导体区域精炼等)的工业射频或高频感应加热装置。rn本部分所述的负载可用于电磁兼容性是否符合CISPR11的评定。rn本部分涉及发生器在由制造厂规定的连续运行额定状态下的功率。rn有关以短负荷周期脉冲状态运行(例如使用绝热量热计的情况)的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正在考虑中。rn在使用功率测量的电子系统时,必须十分小心,因为其准确度不能保证,特别在较高频率下。这些仪器在测量输出功率时需要大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这些互感器在较高频率时也有误差。这些测量方法需要专门知识才能正确应用,因此在本部分中不作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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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0电气设备与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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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1-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部分【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各类电热装置产品通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rn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工业用和实验用电热装置,包括电阻炉、感应电热装置、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渣重熔炉、红外加热装置、介质加热装置、等离子电热装置、激光电热装置等。rn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和建设取暖设施。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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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2-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2部分:电弧加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电弧加热装置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以及订货和供货等。rn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工业用炼钢电弧炉、钢包炉、埋弧炉(矿热炉)、真空电弧炉等。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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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3-201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感应电热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n本部分适用于真空和非真空工业用工频、中频和高频感应电热装置包括供熔炼、保温、浇注用的各种感应炉和供透热、热处理、烧结、焊接等用的感应加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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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3-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感应电热装置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rn本部分适用于真空和非真空工业用工频、中频和高频感应电热装置,包括供熔炼、保温、升温、浇注用的各种感应熔炼装置和供淬火、回火、退火、透热、烧结、钎焊等用的感应加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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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4-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间接电阻炉(以下简称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rn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炉内气氛,额定温度在10℃-200℃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及工业用电阻炉,主要是加热和热处理用间歇式和连续式电阻炉、电阻熔炼和保温炉电热浴炉等。rn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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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8-2016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8部分:电渣重熔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渣重熔炉的产品分类、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技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订货和供货等。n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形式的电渣重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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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21-201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21部分:大型交流电弧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大型交流电弧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技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订货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70t及以上的炼钢用三相交流电弧炉对类似的工业用大型电弧炉或大型直流电弧炉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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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31-2013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1部分:中频无心感应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压型变频多台中频无心感应炉成套装置(以下简称成套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本部分适用于由电压型多路输出半导体变频装置供电的由工作频率高于工频50Hz低于或等于10000Hz额定容量范围为。0.1t~120t的多台相同的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组成的用于熔炼黑色和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成套装置。本部分也适用于由不同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组成的上述成套装置。r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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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32-2013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2部分:电压型变频多台中频无心感应炉成套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频无心感应炉(以下简称中频无心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频率高于工频50Hz低于或等于10000Hz额定容量在0.01t-120t范围内的由中频半导体变频装置供电的熔炼黑色和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无心感应熔炼炉和保温炉。r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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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33-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3部分:工频无心感应熔铜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GWT系列工频无心感应熔铜炉(以下简称熔铜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储以及订货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0.60t、0.90t、1.2t、1.8t、3.6t、6.0t、8.5t、12t使用耐火材料坩埚的GWT系列铜及铜合金的无心炉以熔炼紫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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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34-201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4部分:晶体管式高频感应加热装置【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晶体管式高频感应加热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级划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购和供货等。n本部分适用于采用晶体管式高频电源作为供电的主要用于对金属工件进行热处理(如表面淬火、回火、退火等)的感应加热装置。本部分也可供用于对金属工件和金属材料进行透热、熔炼和焊接等的晶体管式高频感应加热装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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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35-201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35部分:中频真空感应熔炼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频真空感应熔炼炉(以下简称真空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工作频率高于工频50Hz低于或等于10000Hz额定容量在0.01t~30t范围内的由中频半导体变频装置(以下简称变频装置)供电的在真空状态下对特种合金钢、镍基高温合金、钛合金和铜及其合金等进行熔炼和铸锭或复杂零件精密铸造的感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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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41-2013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1部分:网带式电阻加热机组【适用范围】

t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网带式电阻加热机组(以下简称网带炉机组)产品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炉内气氛为自然气氛和控制气氛额定温度在150℃-1200℃范围内的各类工业用网带炉机组。网带炉机组按工艺用途可分为多类如:加热机组、调质机组、退火机组、烧结机组、钎焊机组、固溶机组、渗碳机组、氮化机组等在机组后段可增加上油、发黑等后处理工艺。r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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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2-2013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2部分:推送式电阻加热机组【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推送式电阻加热机组(以下简称“推送炉机组”)产品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炉内气氛为自然气氛和控制气氛额定温度在150℃~1350℃范围内的各类工业用推送炉机组。推送炉机组按工艺用途可分为多类如加热机组、调质机组、退火机组、烧结机组、渗碳机组、氮化机组、钎焊机组等。r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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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3-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3部分: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各类间接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n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控制气氛中、额定温度在100℃~950℃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及工业用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主要加热和热处理用的金属零件的回火、退火和正火,以及钢质零件的渗碳、渗氮、碳氮共渗、发蓝等。n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的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不同部分可另作规定。n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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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44-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4部分:箱式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间接箱式电阻炉(以下简称"箱式炉")产品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n本部分适用于自然气氛和控制气氛,额定温度在100℃-1500℃范围内的各类工业用箱式炉,主要用于加热和热处理。n本部分不适用于RM系列箱式淬火炉。本部分不适用于实验和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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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45-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真空淬火炉产品的各项要求,包括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及其订货和供货等。n本部分主要用于金属材料在真空状态下进行气淬和油淬的卧式真空电阻炉。n高压真空淬火炉、高流率真空淬火炉、水溶液真空淬火炉、立式真空淬火炉、真空渗碳淬火炉等的企业产品标准可参照本部分制订。其技术性能除另有规定或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外,应满足本部分5.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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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6-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6部分:罩式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罩式电阻炉(以下简称“罩式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的要求设计主要用于在自然气氛中进行钢材和铸铁等材料的正火和退火等处理以及在保护气氛中进行钢或铜基合金的带卷、丝卷等材料的退火的罩式电阻炉。n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的罩式电阻炉不同部分可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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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7-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产品(以下简称真空炉)的各项要求包括品种规格、技术要求及其订货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设计主要用于金属材料在真空状态下进行气淬、回火、退火、正火、烧结、钎焊等处理的真空电阻炉。n本部分的技术要求也适用于外热式、不具备气冷系统的内热式、加压气淬等用的真空电阻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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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8-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8部分:台车式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台车式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rn本部分适用于4.1、5.1和5.2要求设计,主要用于供金属材料工件在自然气氛中进行淬火、退火、正火等加热的台车式电阻炉。rn本部分也适合于类似的台车式电阻炉,不同部分可另作规定。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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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10067.49-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9部分: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n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要求设计的在自然气氛或保护气氛条件下*高工作温度为1000℃、1200℃和1400℃进行加热和热处理的各类工业用的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n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的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不同部分可另作规定。n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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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0.10-电炉

国家标准GB/T10067.410-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10部分:单晶炉【适用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TDR晶体炉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n本部分适用于直拉法拉制半导体硅、锗等单晶的单晶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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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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