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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执行标准信息一览: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的保管、施工、验收、启动及基建阶段化学监督工作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火力发电厂。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小于200MW 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火力发电厂,以及采用与本标准类似设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号:DL/T 5190.4-2004
标准名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英文名称:The code of er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art 4: Chemistry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3-09
实施日期:2004-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DLJ 58-1981;被DL 5190.6-2012代替
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电力建设调试所和河南电力建设一公司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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